開車一向小心的沈先生(化名)在大年初七成了交通肇事者,他撞的不是人,而是狗,還是條懷了孕的母狗。

  這起交通事故可不算小,沈先生先后賠了6000元,讓他這幾天很憋屈:“不就是一條狗嘛,憑什么讓我賠那么多錢?”

撞到的狗是“準媽媽”

  2月20日下午1點,沈先生帶著懷孕的妻子在鄞州橫溪一個親戚家吃完飯開車回家,沒留意旁邊一條狗突然從馬路邊躥出,躲避不及,撞到了它,狗奄奄一息。

  遛狗的是個中年男人,事發(fā)時剛好在一邊的小店里買東西,沒看住狗,見愛狗被撞,趕緊跑了出來。

  撞一條狗能是多大的事呢?沈先生說,他沒想到,這竟也算一起交通事故,驚動了鄞州交警。

  更麻煩的事還在后面,狗主人說,這狗是來自巴西的一個較名貴品種,還懷著2個月身孕。

  交警說,沈先生有一定責任,應該作相應賠償。沈先生頭大了。

  狗做手術花了5000元

  狗主人很傷心:“肚子里的小狗保不保得住沒關系,只要母狗還活著就好,你付醫(yī)藥費就行,我也不想再要額外賠償?!?/P>

  沈先生認為這個要求不過分,答應了。雙方急急忙忙往寵物醫(yī)院趕。

  救治的復雜程度和醫(yī)藥費都超出了沈先生想象,胎兒是保不住了,獸醫(yī)做剖腹產(chǎn)手術取走了肚里的小狗,再搶救母狗,一共花了5000元。

  沈先生忍痛付了,可讓他更郁悶的事還在后面。第二天,噩耗傳來,母狗也沒搶救過來,死了。

  一尸兩命,主人要求沈先生再賠1000元。沈先生覺得自己當了冤大頭:“明明是他沒有牽狗繩,明明是它亂穿馬路……”

  賠不賠、賠多少有爭議

  當時出警的楊警官告訴記者,《寧波市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標準》專門提到了關于車輛碰撞動物事故的規(guī)定,因此他們認為車撞狗也算一起交通事故。按規(guī)定,動物不在管理人控制的情況下,在道路通行雖有影響安全的行為,但車輛駕駛人本能及時發(fā)現(xiàn)險情并采取避險措施卻發(fā)生的事故,駕駛人應承擔主要以上責任。何況被撞死的母狗上了牌,屬于有“戶口”的狗,狗主人應該得到賠償。至于賠償問題,由車輛駕駛人與狗主人協(xié)商,協(xié)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來裁決。

  但是相關律師告訴記者,車撞狗到底怎么賠一直是有爭議的。雖然《寧波市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標準》中明確了車輛碰撞動物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,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《浙江省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〉辦法》對動物特別是寵物能不能上馬路,在馬路上該怎么走,也沒有明確規(guī)定。對于狗的價值,目前在法律上還是個盲區(qū),沒有專門機構評估鑒定。

  不過,沈先生的損失原本可以不用那么大的。楊警官說,如果沈先生投保了第三者責任險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,那么車主在向狗主人作出經(jīng)濟賠償后,保險公司可以根據(jù)實際情況百分百或部分理賠這部分金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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